一、活动时间
2018年6—11月
二、活动对象
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
三、活动要求
1.有一定的课外阅读量。
“阅读之星”每学年课外阅读书量和阅读心得图文数量参考标准:
年 级 | 幼儿园 | 一年级 | 二年级 | 三年级 | 四年级 |
阅读书量(本) | 10 | 20 | 30 | 40 | 50 |
心得数量(篇/幅) | 2 | 3 | 5 | 7 | 8 |
年 级 | 五年级 | 六年级 | 初中 | 普通高中 | 中职学校 |
阅读书量(本) | 50 | 50 | 60 | 70 | 60 |
心得数量(篇/幅) | 10 | 15 | 15 | 20 | 15 |
2.有浓厚的阅读兴趣。在省、市、县(市、区)级各种读书活动中表现突出,阅读内容广泛,有个人的阅读倾向,能影响带动同学参与阅读。有作文(幼儿为绘画作品)在县级以上作文比赛中获奖或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;也可以是在县级以上组织的与阅读有关的讲故事、演讲比赛等方面的获奖。
3.有较好的阅读习惯。如有每天读书一定时长的习惯,有摘录或写读后感、书评的习惯等;幼儿有阅读绘画、音频材料等。
4.参评学生简介(侧重介绍参加读书活动情况)以及彩色一寸照和生活照各一张(JPG格式,300万以上像素)。
5.参评学生须参加“心悦读”校园阅读播音大赛并提供1篇相关读后感作品。小学生不少于300字,初中生不少于500字,高中生(含中职生)不少于800字。幼儿仅需提供音频材料。
四、活动流程
1.推荐参评(2018年6—9月):各地以上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推荐在“心悦读”校园阅读播音大赛活动和“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”主题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,按照名额分配表进行遴选(省属学校每校报送1名),将推荐表以“地市(省属学校)名称 阅读之星名单”命名一次性发送至邮箱nfztjy@163.com,地级以上市还需同时报送汇总表(附件8)。
2.网络展示(2018年9—10月):获得推荐对象的事迹将在“第一扣”微信公众号或“第一扣主题教育平台”等渠道进行网络展示。
3.综合评定(2018年11月):专家评审、访谈交流、省组委会认定,确定最终获评名单。
“阅读之星”评选活动地级市名额分配表(365人)
地区 | 名额(人) | 地区 | 名额(人) |
广州 | 30 | 中山 | 18 |
深圳 | 28 | 江门 | 15 |
珠海 | 15 | 阳江 | 15 |
汕头 | 10 | 湛江 | 20 |
佛山 | 25 | 茂名 | 20 |
韶关 | 15 | 肇庆 | 15 |
河源 | 15 | 清远 | 15 |
梅州 | 15 | 潮州 | 12 |
惠州 | 20 | 揭阳 | 12 |
汕尾 | 12 | 云浮 | 12 |
东莞 | 26 | 合计 | 365 |
附表 2018年度“阅读之星”推荐表
组别:幼儿园□ 小学□ 初中□ 高中□ 中职□
学生姓名 | 性别 | 照片 (一寸免冠近照) | ||||
家长姓名 | 电话 | |||||
指导老师 | 电话 | |||||
学校全称 | 班 级 | |||||
通信地址 | 邮 编 | |||||
近两年阅读量(本) | ||||||
主要阅读书目 | ||||||
重要阅读事迹(另附页) | ||||||
参赛读后感 (另附页) | ||||||
家长点评(200字以内) | ||||||
(附件6)广东省“书香校园”评价指标体系(中小学版).doc
(附件7)广东省“书香校园”评价指标体系(试行)(幼儿园版).doc
(附件8)2018年度“书香校园”建设系列活动申报评选汇总表.doc